【轉知】彰化縣政府 「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」

為鼓勵青年留鄉、返鄉或移居本縣穩定就業,並鼓勵本縣企業增進薪資福利,培育優秀青年人才,特訂定本計畫。

本計畫適用對象為設籍於彰化縣,且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籍青年(以下簡稱青年)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
  1. 留鄉青年:未在學且初次於本縣尋職就業者。
  2. 返鄉青年:戶籍在本縣,從外地返鄉就業者。
  3. 移居青年:戶籍遷至本縣且於本縣就業者。

本計畫溯自112年1月1日生效。

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,就業獎助金之發給或停止,視預算額度進行調整,並公告之。

詳情請查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