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~臺中市政府112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

一、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,本局規劃辦理「臺中市政府112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,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,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,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。

 二、本計畫說明如下:

  ()報名期間:

   1、一般身分學生:112410日至112414日。

   2、特定身分學生:112410日至112421日。

  ()報名資格:

   1、基本條件: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,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(一至三年級學生)、四技(一至三年級學生)、二技或二專(一年級學生)、五專(四年級學生),不包含尚未入學、應屆畢業生、空中大學學生、空中進修學院學生、夜校生、進修部學生、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。

   2、特定身分條件: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
    ()本人為身心障礙者、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。

    ()父或母曾於11011日至112410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。

    (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。

    ()父或母曾於11011日至112410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,目前尚在失業中。

    ()經教育部核定通過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」之大專青年。

   3、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,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,111()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。

  ()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2320日公告於本局官網(首頁/勞工服務/就、創業與訓練/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)

 三、隨文檢附本計畫宣傳單電子檔,惠請於貴單位官網、LED電子看板、戶外LED大型螢幕等設備協助宣傳,文案為「臺中市政府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410日起受理報名,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,洽詢電話:04-2228911135600。」